众所周知,由于交通事故引发的意外伤亡事件屡见不鲜,而在众多的交通事故中,摩托车、电动车等双轮机动车辆却占有了相当大的比率。
当然车本身的存在是功大于过,然而如何充分利用它的“方便”并且解决这些潜在危险呢?首先,我们得分析为何会发生这类机动车辆交通事故问题。我做了一些简短的调查,导致发生诸如此类交通事故的原因大致分三类。
第一类:被动伤害。摩托车、电动车等双轮机动车辆属于“灵巧便捷”型,四轮车去的地方它能去,四轮车不能去的地方它也能去,所以电视中我们经常能看到摩托车穿梭于车流人群之间,这正是它的便捷所在,然而这也恰巧便是危险源,由于摩托车、电动车等体积小,进而降低了其他机动车辆对它(摩托车、电动车等)的可视化程度,当遇到狭窄的通道或是急转弯时,就容易撞到摩托车等机动车辆,从而引发安全事故。还有句话说得很精辟:“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被摩托车撞到的人也难逃一劫······
第二类:自然伤害。对于双轮机动车辆,与其他机动车辆的最大区别在于它的平衡线便是它的中心线,就像自行车一样,速度不够亦或是平衡线偏出时,便会一边倒。当你驰骋于柏油马路时,一粒小得没有拇指大的石子便足以使人仰车翻,或者是正逢阴雨连连,马路潮湿,这类事故也容易发生,我们成为“打飘”现象。我做了一下略微的统计,行驶速度超过40码后,发生此类事故的概率明显加大。类似的人仰车翻事故更易发生在电动车等机动车辆,有别于摩托车,电动车更加小巧灵活,重量当然也就减了不少,而且重心靠后,当驾驶着电动车而且后面带了人的话,在走上坡路时,重心后移,致使前轮离地,车辆便会向后倾倒。
第三类:不遵守交通规则。笼统的说:这是发生交通事故以及人员伤亡的根本原因。交通规则中明文规定,驾驶员和同乘者都要带头盔;在一般公路上行驶时,考取摩托车驾照未满1年者不得骑车带人;在高速公路和机动车专用道路上行驶时,考取摩托车驾照未满3年者及未满20岁的驾驶员不得骑车带人。带动力装置的自行车(50cc以下)仅限1人骑乘,禁止带人,可最多搭载30kg的货物。二轮机动车如果是两人座,则允许骑车带人,可最多搭载60kg的货物等等。结合第一类和第二类事故,如果每个驾驶员都如实遵守交通规则,当你戴上头盔后,伤亡程度会明显减少;当你限速行驶时,“打飘”现象亦会极少发生······
以上三点综述是从客观角度来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对于第二类事故,我自己有个独特的想法,如果从某种程度上加宽轮胎的纵向面积,使其平衡线数目增加,而又不影响其正常行驶,那岂不是一举两得。当然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安全事故会越来越少。便捷生活也会离我们越来越近。活在当下,请遵守交通规则,希望你永远不会是“马路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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