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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交警放大招!11日起开始严查电驴交通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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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3 23:4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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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交通秩序,及交通安全,大家都遵守交规吧!
发表于 2017-10-13 06:35 第1



  • [url=]转帖自广西新闻网[/url]


针对近期南宁市市区部分路段交通乱象反弹,如电动自行车违规通行隧道、桥梁,有的主干道电动自行车逆行、在人行道上违规通行等问题,南宁交警部门从10月11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大提升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掀起新一轮电动自行车整治高潮,为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九大营造良好的城市交通环境。

10月12日上午,随着早高峰的到来,东葛路上开始车水马龙,在东葛古城路口,整治组的执勤民警对两辆电动自行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这两辆电动自行车涉嫌套牌,女驾驶人也承认了套牌的事实,两辆电动自行车被依法暂扣。

8时10分,青秀万达路段,一辆超载的电动自行车在车流中引人注目,民警拦下车辆,发现驾驶人脚踏板处放了一个工具箱,后坐乘员抱着一工具箱放腿上,工具箱伸出电动自行车外,后尾箱也捆绑了一个木箱,木箱上还捆扎着电动工具。民警立即对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并责令驾驶人将工具卸下另行运走。

“早高峰的交通秩序整体良好,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主要集中在超员、超载上,也有少量电动三轮车违法在市区道路行驶。”交警二大队朱兵副大队长介绍。当天上午执勤民警还在东葛望园路查获一辆外地牌的电动自行车,“根据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外地牌的电动自行车不能在南宁市区行驶,希望市民遵守交通规则。”朱兵表示。

中午13时15分左右,在民族青秀路口,民警拦下一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是一位女士,她在电动自行车尾架上捆绑了三个大泡沫箱,前脚踏板也塞满了一袋袋的货物,自己的脚根本无处安放而是县挂在车子外面。民警立即教育驾驶人,并责令其将货物卸下另行运走。民警提醒市民,电动自行车体积小,超载后,稳定性极差,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据统计,12日当天交警部门共出动警力450人次,查获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1294起,其中教育放行380起。

据了解,南宁交警部门将通过梳理整治薄弱环节,巩固长期治理电动自行车交通乱象工作机制,同时通过强化整治力度广度,遏制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反弹、蔓延,并通过深入宣传教育引导,预防和减少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及伤亡数。促使全市以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为主的道路交通秩序面貌保持安全、有序、文明状态,并达到以下目标:

1.10月18日前,在我市民族大道、星湖路、古城路、双拥路、滨湖路、南湖隧道、邕江北岸跨线桥、长湖立交桥等重点道路、桥梁及周边道路,实现“四个基本杜绝”,即基本杜绝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行为;基本杜绝电动自行车超员、超载行为;基本杜绝(两轮、三轮)摩托车违规进入快速环路以内市区行驶的行为;基本杜绝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等违规进入快速环路、立交桥主线通行的行为。

2。集中专项整治期间,市区内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前述5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同比查纠数上升20%。

3。集中专项整治期间,市区内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事故致死亡人数、事故致伤人数同比下降。

整治重点

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等车辆的以下重点违法开展整治:

(一)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二)逆向行驶或占道通行;

(三)在禁止通行的区域和道路行驶;

(四)违反规定载人或载人的。

记者了解到,交警部门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将根据不同时段、路段的交通违法特点,有针对性开展重点整治。如在日常管控相对薄弱的清晨、早高峰时段(6:50至8:30),重点整治闯红灯、逆行、违规通行立交桥、隧道等违法行为;中午时段(12:30至14:30)重点整治外卖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除晨间、午间、夜间专项整治外,还将开展全时段(7:30至21:00)集中整治。

此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和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严格依法处罚和责令违法学习制度,参加违法学习的时间必须足半小时。(记者黄丽娟 通讯员  黄东玲图片摄影:于宏  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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