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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搬砖道人

风驰月夜锂电着火烧车烧人了!竟然还把客户拉黑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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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7 09: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告诉你,现在任何一点点有关证据都不会拿出来和你在这里扯淡,如果你真想解决事情,我的方案说了,我做不得我支付所有,你来了 你要什么证据什么人证物证都齐全给你;但是在这里,瞎子都看得出来你就是在死不要脸 ...
q531426997 发表于 2013-11-27 02:24



你有很多时间

为何不用在找找证据,解决你我之间问题上呢



呵呵,好吧

即便是你这样,我也会尽力配合你


还请拿出我电池烧车的证据


实际中证据就是,烧的图片,能看清是我电池的钢壳,或是接口线之类的。或是其他细节就好

各种痕迹,各种跟车有关的图,电池有关的残骸都可以




===========================




找律师分析了泡水大马这个案例:


这帖子我看了,详情我不知道,但是从帖子里的内容看,这就是一个典型的“指示交付”问题



买卖合同成立生效后,出卖人通知合法占有人替代交付时,所有权转移,风险也同时转移给买受人(就是那个“笨蛋”)


也就是说,买家付款后,仟夜通知你把大马交付给笨蛋的那一刻开始,此车的所有权就变成笨蛋的了,“笨蛋”拥有了对你的返还原物请求权~


而你就是一个占有人(基于保管或维修),那此时看你跟笨蛋是否协议,如果是无偿保管,你可以轻过失免责,如果有偿保管,只要是尽到了保管义务(及时拯救大马的责任)就可以了,由于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的原因引起的损害,你是可以免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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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7 09:5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关心是楼主提出来的,在销售和维修的过程中,风驰是否使用 质量较差的原材料维修?
这可能是导致此次着火的原因?
也可能是其他消费者在不在风驰那买电池的主要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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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7 10: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起火原因都没找到,就一味指责,也难怪风驰不认账了.
搂主要风池索赔,至少要找回尸体,找出起火源头,确认是电池起火,才有理由去索赔.
现在是空口无凭,继续下去也就口水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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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7 13:39:08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当时去找都找不到了,现在还找个毛的尸体证据啊?,人证倒是有,商家脸皮厚不愿意面对,难道要楼主把相关人证全都请去北京做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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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7 14:29: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都是以前的单子;他早已准备好草稿要在着火这事件拿出来;让人家以为越吵他越有生意;自作聪明的想法值得表扬;

但是事情还是别继续装糊涂了;我不求你赔偿啥的;你说我骗你;那么就必须扯清楚!

钱在谁手上都会花完;只是不干净的钱会花在倒霉的事情上而已;你慢慢花。。

与其在这里和他没玩没了的玩文字游戏;


还不如坐等行动解决;真金不怕火炼;最终是谁在行骗为生;这就一目了然!


我提的解决方案风驰月夜也同意了;我为什么会提这样的方案;


从一开始交谈就循环出一个习惯;他要我们拿证据,我们有了他不满足继续要进一步的证据;


有了还是继续不足够 继续找证据;到最终依然还是不会解决;他只是在拖延时间和逃避;


我可以去北京找你;但是我车主、收车的、修理店的等等证人不可能都去吧


所以我决定你一个人过来就行了;如果我证明不了我给你赔偿一切开支、误工费、精神损失费;


其他的不必再多说啥图啥屁的;说的津津有味的我问你一个问题你就搭不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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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7 14:5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再多嘴一句,烧后车的照片可以上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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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7 15:0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整件事情已经很清楚了,本案原告缺乏有力的证据证明被告在此次“烧车事件”所负有的责任。因此可以宣判被告无罪,当庭释放。这就是法律上的结果。并不表明真实中被告的电池没有问题。是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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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7 15: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都是以前的单子;他早已准备好草稿要在着火这事件拿出来;让人家以为越吵他越有生意;自作聪明的想法值得表扬;

但是事情还是别继续装糊涂了;我不求你赔偿啥的;你说我骗你;那么就必须扯清楚!

钱在谁手 ...
q531426997 发表于 2013-11-27 14:29



你有很多时间

为何不用在找找证据,解决你我之间问题上呢




呵呵,好吧

即便是你这样,我也会尽力配合你


还请拿出我电池烧车的证据


实际中证据就是,烧的图片,能看清是我电池的钢壳,或是接口线之类的。或是其他细节就好

各种痕迹,各种跟车有关的图,电池有关的残骸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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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7 15:3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别说车,楼主不是说妹子手烧了吗?医院的诊断证明总有吧,手烧后的照片总有吧,你啥都没有版主还不删贴,我都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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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7 15:3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还在这里瞎扯淡,你翻那些旧账谁不知道呀,有意思吗,就感觉你确实是来吐槽的。随便传一点证据上来,也让大伙支持你一下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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