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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旭派发布信息想到的:应该给品牌厂家ID入驻论坛提供便利和宽松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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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1 17:5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旭派有个ID入驻,注册时间是12月11日,已经第8天。


遇到2个问题,第一是对旭派这个ID发布信息是否按广告处理的疑问,第二是否允许旭派这个ID使用品牌头像。

第一个问题,旭派的信息是否广告。

原帖地址http://www.ddclm.vip/forum.p ... &extra=page%3D1

我在24楼给PATO版主一个参考意见,希望管理员也能够看到,回复原文复制如下:

这算广告吗?也没卖东西,而是开个会.邀请了很多人,很多媒体,唯独没有邀请论坛方面.发这个帖是想邀请吗?


1. 我认为这个帖子应该可以定性为:信息公示类。或者叫:公示类信息。

首先,这个帖子的内容是行业相关信息的公示。这个帖子的目标人群是社会及业内相关人群,不是消费者;和以推销具体产品为目的的广告行为有显现不同。

判断一个帖子是否广告,有一个最!最!最!本质的一个标准,就是看这个帖子内容真正的目标人群。旭派这个帖子的目标显然不是用户,几百块钱买个电瓶,犯不上参观工厂,陪着晚宴。

形成鲜明对比的一个例子,SOCO新车上市,伪托以车友的名义,发出大量帖子,却没有引起版主们的注意。为什么这种帖子可以定性为广告?因为他的目的不是来交流,他帖子的目标是消费者。换个方式就能避开监管,我认为是对版主们执法能力的嘲弄。

2. 我们论坛应该欢迎业内人士入驻,并欢迎业内人士把本论坛作为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的渠道之一。这一点应该贯彻给所有版主,旭派能够入驻论坛,是对论坛发展的最好肯定。千万不要如临大敌。

3. 业内人士入驻论坛,需要对论坛有一个了解的过程,论坛要给人家一个适应的时间。旭派这个ID的头像问题,我认为版主们不能简单的要求人家换头像,或者要求人家马上开通商业用户,咱们论坛还没发展到这么强大。应该主动与旭派这个ID沟通,要求他提供一个联系电话,通过电话确认是否确为旭派的市场人员。只要能确认身份,不是冒牌货,就可以允许厂家这个ID在论坛有一个宽松的信息发布和交流环境。

    相比普通用户,应该更宽松。厂家市场人员,时间有限,经费也是需要走程序的,所以不必要逼迫厂家市场人员马上开通商业用户。逼迫的结果,只是把人家逼走,商业用户就算只要1分钱,这个钱也不是业务员个人拿,要说服主管,拿到签字,找财务,还要考虑有没有发票。

    我们在厂家品牌入驻论坛,开通商业用户这个问题上,要考虑到个体户和大厂家在运作上的实际差异。不能只要个体户啊!品牌厂家的ID入驻,应该只需核实身份即可,享受准商业用户的待遇。



第二个问题,是否允许旭派ID使用厂家LOGO做头像的问题。

帖子就不展示了,这个很明显,只要能够证实是厂家市场人员,当然应该允许人家使用LOGO做头像。如果确认非厂家人员,就不是用什么头像的问题了,假冒厂家,涉嫌欺诈,永久封号是尺度。

*****************************************************************

综上所述,我的建议总结如下:

1. 应该明确欢迎业内各品牌市场人员入驻论坛,应该为其提供便利和宽松的言论环境。

2. 考虑到规模品牌厂家的市场人员,在短时间里,开通商业用户,有操作和程序上的实际困难,厂家不是个体户,市场人员说服上级主管,并拿到经费,这点对于咱们这个还在发展过程中的论坛来说,是不太合乎实际的。因此建议对于规模品牌厂家入驻论坛这一点,应该考虑给一个专门的政策。

3. 建议给规模品牌厂家设一个“品牌厂商驻论坛代表”,“品牌厂商特约代表”这样的身份,享受准商业用户待遇。

4. 品牌厂商论坛代表只需进行基本的身份验证即可,只需证明不是冒牌货。无需任何形式的开通费用。

5. 实际上,应该这样理解:不是品牌代表免费享受商业用户待遇,而是个体商家,只需身份验证和付出论坛金币成本,即可享受规模品牌厂家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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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1 18:4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观点,这个贴,从严格意义上讲是属于商业信息,但从狭义上看,不属于广告,因为它不是卖货而是开会,没有具体的商品和价格,是邀请经销商开会的邀请函.

技术问题往往与商品交织在一起,不可能脱离品牌实物而去空谈.例如说到铅酸电池,必然离不开天能超威.说到锂电池,进口的松下三洋索尼三星LG,国产常见的福斯特,力神,波士顿等等.电机不外乎全顺,单线,和几个常见品牌,控制器和整车也是同理.如果凡是提到品牌都不允许,加以禁止,也就剩不下什么了,只能讲公式了.判断违规关键还是要看是否有具体的销售行为.

与此类似的还有超威锂电在咱论坛有1个售后人员的号,他并未违规,还为大家解决了很多售后问题.这种是应该值得其它厂家学习的.论坛官方对这样的做法应该保持中立,既不鼓励也不反对.因为它既不违规也未缴纳商业用户费用,对所有品牌应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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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1 19: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不错!
    只要与论坛主所经营的产品没有竞争威胁的,应该放开言论自由,征得坛主同意,允许宣传、销售产品。

人气是论坛命脉,人气聚集靠论坛的技术经验者、产品专业人士,需求往来等信息共同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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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1 19:4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做什么的,想法真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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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1 20: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搬一次论坛管理规则
[规章制度篇]『电动车联盟论坛』管理规则(2016/12/11修订)http://www.ddclm.vip/mobcent/app ... q7vjxl2OagKlMS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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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1 20:50:44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Pig 发表于 2016-12-21 20:12
再搬一次论坛管理规则
[规章制度篇]『电动车联盟论坛』管理规则(2016/12/11修订)http://www.ddclm.vip/b ...

规则是给你看的,我不需要看这玩意。

你可以注意:“管理规则(2016/12/11修订)”,注意:修订“二字。修订是意思,就是可以根据论坛发展的需要,随时可以改。

论坛的发展过程中,会不断遇到新问题,咱们就不能只会机械的照搬老规则。

业内规模品牌入驻论坛,是论坛发展一个里程碑,说明了论坛在行业内有了影响,这是大好事。是应该顺水推舟,双手欢迎呢?还是摆谱,给这些品牌设门槛呢?

没做过业务的人,是不能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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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1 20:52:53 | 显示全部楼层
chanji99 发表于 2016-12-21 20:50
规则是给你看的,我不需要看这玩意。

你可以注意:“管理规则(2016/12/11修订)”,注意:修订“二字 ...

+1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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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1 21:03:52 | 显示全部楼层
PATO 发表于 2016-12-21 18:45
我的观点,这个贴,从严格意义上讲是属于商业信息,但从狭义上看,不属于广告,因为它不是卖货而是开会,没有具体 ...

什么广义狭义?省了吧。

你没仔细看我的回复,没有理解我的真正意思。怪我说的含蓄了,可见官样文章没效率。

其实我回复的真实意思:业内有影响的大品牌就应该在论坛享受特殊待遇,肯在论坛发几个广告是给论坛添光彩。展会、发布会等行业邀请公告;新产品,新技术的发布公告;具体产品的市场优惠活动公告;这三大类广告公告信息,除了与联盟有明确竞争关系的信息,应该原则上允许发布。

用脚趾头琢磨下,超威旭派等等这样的业内大企业,把论坛当成是向社会发布信息的窗口之一,能毁了论坛???对论坛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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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1 21: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我又在多管闲事了。

等一个游戏的新区,结果没开.......来论坛多几句嘴。

跟那些没有业务经验的人交流如何发展,简直对牛弹琴。送上门的发展机遇,天上掉馅饼,不知道咬一口,做出一副守口如瓶的架势。

做事情,身段要低,我以前做事情的时候总是装大尾巴狼,现在也经常犯病,比如在论坛,想想很感概。做论坛,做任何事情都要哈腰,要把身段放低,与诸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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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1 21:2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头像和签名中含有商业信息,已经编辑删除.回复中有1个宣传质量好的,也删除了.论坛的规定必须遵守,当想发布商业信息或做宣传时,应注册商业用户,光明正大名正言顺的发,而不是总想着如何打擦边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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