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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搬砖道人

小弟认为的买卖与责任 附灾区受灾图 风驰月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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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1 09:57: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抗力,风驰也是没办法的,他自己能保命就不错了,从主观上来看,他没有什么很明显的错误。所以有些问题还是要具体分析的,不然会让人于情于理都难以接受,让人觉得太没有人情味了。我们都是人,不是robot.

所 ...
peter-the-great 发表于 2012-7-31 09:54
我们不能要求风驰像那个朝鲜妇女一样,我可以不要命,也绝不能让伟大领袖金正恩的画像落水吧。

风驰的命可以不要了,也绝不能让客户的大马有一点点损失。这个要求有点太苛刻,不人性了吧?

在这次大水中他也是无奈的,如果他能够遇见这样大水,如果他有能力在大水中救起大马,他一定会努力去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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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1 09:5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做锂电池的,就锂电池我看你这个维修方法有点太原始了,首先,锂电池进水了,会造成内部的小短路,这样电芯会漏液,然后造成大的短路,你那电池组基本上一致性就没了,那么寿命可想而知。一般我们厂处理这样的产品是直接换组新的,因为进水的电池已经没用了。 仅代表个人意见,但是我觉得卖东西了就得对这个产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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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1 10: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风驰把黑马垫那么高已经尽力了。这不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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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1 10:0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还没看明白吧,其实已经开始三方已经私下开始协商解决。现在在论坛上提出自己的权利和责任只是作为谈判中道义上的筹码,这事解决只是时间上的问题。其实最不想打官司的笨蛋,距离,金钱,时间伤不起的是他,这事 ...
nesnes 发表于 2012-7-31 09:57

我同意你的观点,三方应该是在私下协商解决了。我估计主要就是买家吧,只要他松了口不坚持退车还钱的事,风驰和卖家其实是愿意谈的。

也许买家意识到了,真打官司对他来说根本没有任何好处。其实,走法律程序,也许从一开始就只是一种施压手段,谈判手段。

不管怎样,我对买家的印象也不太好。另外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现在只有风驰和千夜的帖子还在。买家的帖子不知道哪里去了。

而且现在的主要矛盾,应该就在买家与风驰之间,关于电池更换或者维修的谈判之上了。卖家的底线和可能的让步也就差不多那样了,现在很可能就看风驰同意让步、补偿多少了。

只要风驰这边的让步,在能让买家满意,估计问题基本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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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1 10: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1# 风驰月夜


风驰的责任:风驰负责修车,车修不好是我的责任。风驰不管车的主人

这也就是说谁是车的主人,谁来找我。





这就简单了,非常简单。那么风驰,你认为现在谁是车的主人?谁是苦主,这个 ...
nesnes 发表于 2012-7-31 07:42
现在闹成这样,我建议大家 协商吧,按照法律程序有法律程序的说法,按照民间法外程序说法就更复杂了。就呈现谁都有理的状况。我最不想看到的是吵架 辱骂什么的。之前的帖子对于 交易过程中谁对与车辆遭灾的损失谁买单的问题讨论太久了。也别为这个在讨论了 ,无非还是在转一大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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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1 10: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对风驰表示一下慰问吧,这一段祸不单行,显示百年一遇的水灾,有时这个大马的纠纷,风驰挺住吧。

另外有个问题一直在想,车子放在风驰那里,他是不是有责任有义务保存好车子???

有的人可能想当然的认为 ...
peter-the-great 发表于 2012-7-31 08:56

你举的例子不是很适当,4S店试车被撞是个人疏忽,而洪水属于天灾,此必为法律意义上的不可抗力,风驰只要能证明他对大马尽到注意的保管义务,但对被泡的后果是无法预见即可对抗物主的求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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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1 10: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风驰来了,慰问一下。

说白了,事情发展到这个份上,卖家,买家,商家,任何一个人想一点钱都不损失,可能性不大了。

问题是这不是损失一点钱的问题。是全部的损失。

关键点是,车架电池被水泡了,买家不想要了,卖家也不想要,风驰也不想要啊。我觉得与其打官司,不如你们一起找个公正的律师咨询一下,不用上法庭了吧,该怎么办怎么办。大家都损失了这么多金钱了,不要再损失时间和心情了。

说白了都很无辜啊,你说哪个不无辜啊。真的只能自认倒霉了。那些被洪水冲了家园的惨不惨啊,所以呢,多大的事啊,都能过去的。都是不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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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1 10: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应该确定出几个时间段内谁是车的主人
1.在仟夜处
2.在仟夜到风驰的路上
3.在风驰处

很显然,1和2的主人是仟夜,
3的主人个人感觉应该是笨蛋而不是仟夜
OrangeMeteor 发表于 2012-7-31 08:47
咱都别发表重复的言论了。这事儿很明了 ,只有两种解决方案,一种他们3找时间 错上个这种的办法 最后私聊,一种对簿公堂,到时候到底责任谁来负会划分的很明确的。咱们这些热心的车友的高见该出的也都出了。就看他们怎么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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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1 10: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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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1 10: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qingkemai 于 2012-7-31 10:25 编辑

这么大的损失,让一个人抗,肯定抗不住啊,三个人抗抗,也就过去了,嘿嘿,我是不是和稀泥啊。

但是要分清主次责任。既要合情,又要合理。不可能都100%满意啊。替对方想想吧。
若真能内部解决,那就显示你们极大的智慧和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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