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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转】专家说法“电动自行车划入机动车是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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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上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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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4 08:4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有媒体报道称“时速超20公里的电动自行车将划归机动车。”本报记者昨天向《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制定协调小组专家、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委员会主任委员陆金龙求证,他表示,该说法是对标准的误读,“电动自行车不可能划入机动车。”  陆金龙介绍说,在《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出台后,国家标准委联合公安部、交通部以及有关专家先后召开了两次研讨会,明确了三个意见。
一是近期不会出台有关电动自行车的新管理办法;
二是正在修订中的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其修订将不受限于《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三是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修订完成后,机动车标准中有关电动自行车的表述将基于此做梳理和修改。
  记者获悉,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已修订到第十一稿,有望明年面世。新国标出台后,将在行车、防盗等安全问题上有更高要求,对重量和时速将适当放宽,最大时速可能会从20公里放宽到28到29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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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4 09:03: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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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4 09: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误读?臃肿的机构里,蛆一样的甬员,拿着纳税人的钱,算计民众。。。这样的机构早就应该裁撤了,这样的人,早就应该退休。
dalavj 发表于 2012-9-4 09:03


什么该退休啊,应该回家等死,他们啥都不会做,没有任何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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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4 09:4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承认——“电动自行车”划入机动车确实是误读
  但
  俺们这里讨论的是电动车——没有——“自行”

  没有“自行”的电动车该划入那类车?
  这怕不是“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委员会主任委员陆金龙”有资格回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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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4 10: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奈,顶一个,不想说话了,我的愤青年代龄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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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4 10:37: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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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4 12:4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论坛也算是比较有影响的论坛了,电动车要管起来是肯定的了,大家要多说些有建议性的话,多争取电动车簇的权益,而不是一味骂骂咧咧,进行人身攻击,这样反而会招致更大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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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4 12:5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放风,看民间反应如何,再做调整。

市面上48V20AH 350W的车时速也不止3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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