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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骑境乐呵呵 于 2016-12-29 10:38 编辑
很多人看到这个问题可能会有所疑惑,怎么会有不友好呢?电动车作为老百姓最亲密的交通工具之一,目前已经有2亿多保有量。大街上,随处可见都是大大小小的电动车。它们跑在路上,所有的车辆还必须让着,不友好么,可以说是非常友好。
这里的不友好,讲的是产业法规政策的缺位、管理的漠视、社会普遍厌恶的情绪。
1、产业法规政策缺位21世纪初,摩托车面临了与电动车一样的尴尬局面。为了限制摩托车的发展,部分城市大力推广电动自行车。2004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主席视察天能集团,亲自试驾电动车,当谈到当时北京限制电动车时表示:从法律角度,不能限制电动车,电动车绿色环保。大环境的变化,让电动车真正发展起来。
电动车完全替代摩托车后,给民众带来便利的生活。但是,电动车的发展过程是感性而非克制的。庞大的超标电动自行车重量没有引起立法部门的重视,从生产制造、销售、使用、维修、报废和回收等多个环节,并没有行之有效的法律和政策出现。有人说,电动车是现实上的摩托车,法律上的自行车,真正的马路杀手。这种局面的出现,恰恰是法规政策缺位的结果。
2、管理的漠视将电动车时速限制在20km以内,为的是将电动车类比于自行车管理,从而甩掉管理责任。一方面,标准内的电动自行车限速20km/h,不用年检,不用考证,不用交险,不用上牌,省很多流程。另一方面,电动车相比汽车而言便宜灵活,机动性高。每个城市都有数百万辆电动车,想要管理好电动车,就必须付出昂贵的管理成本。既然如此,要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么突然来个“旋风执法”,最后风平浪静,要么一个字“禁”了事。
3、社会普遍厌恶的情绪靠右骑车时,被后方驶来的外卖车带倒,身体不远处就是急刹的小轿车,慢一步头就被碾压成西瓜渣;骑在非机动车道上,一不小心就要被逆向行驶的电动车撞到,还会被车主骂个狗血淋头;走在人行道上,时常被突然蹿出或闯红灯的电动车吓到……作为公交车、私家车和大卡车的驾驶员,对电动车的厌恶更是由来已久,即便他们当中也有自己骑电动车的人。随着电动车时速的增加,我们越发感受到电动车对道路安全的威胁。
但是,超标电动车的泛滥、管理成本过高和安全威胁大,都不能成为放弃电动车的理由。一种工具是否被淘汰,是由社会经济和市场决定的。汽车淘汰了马车,新能源替代汽车,都是一样的道理。当年,三轮农用车是农村重要的交通工具,但是不安全。汽车行业主张将三轮农用车斩尽杀绝,但是江泽民拍板让其发展。如今,我们已经很难看到三轮农用车,是因为我们不需要了。同理,电动车能够发展起来,完全是满足了老百姓的需求。超标电动车的出现,更是满足了人民群众对里程和速度的需要。我们没有必要去禁止电动车的发展,我们需要去引导电动车的正确发展,直至社会进步到不需要电动车为止。
那么,引导电动车正确发展,首要问题就是解决标准问题。让电动车驾驶人合理合法的使用电动车,才是目前执行可行性最高的方法。但是,目前懂交通法守交通法的人很少。
有关部门在加强电动车管理的同时,更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教育。
从“管车”过渡到“管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引导道路交通参与人文明出行,让知法、守法、文明出行成为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行为准则和良好习惯。
安全法制教育问题,涉及工信、质检、工商、住建、农业、交通、公安和民政等多个部门,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坚持多部门协作、系统管理,更需要社区、学校、电动车厂家、经销商和维修师的配合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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