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随着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共享雨伞陆续进驻桂林,6月29日,一批共享电动车又悄然出现在桂林街头,一时引发桂林人热议。
不料,这批共享电动车当天下午就被交警叫停,第二天就从街头彻底消失了,这让不少人都跌破了眼镜。
记者了解到,根据1999年出台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电动车需满足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等硬性标准。但“小熊电车”首批投入的共享电动车并不符合这一规定。 邹先生坦言,出现这一问题,主要是因为他们在投放前考虑不周,没有细究相关规定。“我们主要参考了目前广西路面上的电动车标准,没想到出了错。”他说,公司已认识到这一问题,他们将重新购置符合标准的电动车,完成上牌等系列手续后再投放市场,预计半个月后会投入一批新的共享电动车,并计划4个月内投放5000辆电动车,届时可通过公众号进行租赁。“当天大家扫描的二维码只是我们的测试号,目前还在进一步完善。” 据介绍,“小熊电车”投入的车辆均具备GPS定位功能,公众号里会将城市管理允许停放非机动车的停车位设置为特定的租还区域,即虚拟的电子围栏,电动车只有停放在电子围栏内才能成功还车,这与共享单车的随停随还有区别。如果因用车人乱停乱放导致车辆被城管拖走,将由用户本人承担后果。 此外,电动车的充电问题由运营方负责,充满电后能跑35至40公里,如果使用途中车辆电量不足,用户可就近还车,若附近没有停放点,可拨打客服电话寻求帮助。 “根据目前的设计,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是无法锁车的。”邹先生说,只要还车成功,不管是电瓶还是车辆被盗,用户都无需承担责任。此外,公司还为使用者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 专家:抢占市场不应急功近利 今年5月,交通运输部会同多部门起草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指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俗称“共享电动车”)。 共享电动车这次进驻桂林,有关部门对此有何态度呢?对此,桂林交警部门一位负责人表示,交警部门主管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共享电动车如果依法依规操作,交警部门是允许其上路的,至于其他方面,该负责人称暂时不便表态。 “国家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车,主要是考虑到安全隐患。”邹先生说,按照规定完成整改后,他们投放的将是一批开不快的轻型电动车,相比大多数市民目前驾驶的电动车更安全。同时,由于使用共享电动车必须实名制,将在交通行为方面起到约束作用,甚至会慢慢减少市民的违章违规行为,“我们以后可能还会与交警对接后台数据,共同规范用车文明”。 共享电动车这次在桂林来去匆匆伴随有诸多问题,对此,广西师范大学经济学教授贤成毅表示,“共享”作为一个经济热点,企业抢占市场先机无可厚非,但不应急功近利,尤其不能违反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把方方面面都考虑周全、研究透彻。 “企业会在新项目的试运营阶段来吸引风投,如果这时市场反映情况好,受欢迎程度高,项目很快就能引起关注,资金一旦到位,项目规模很快就能发展起来。但如果企业本身实力不行,很多东西都做不好的话,事情往往就会事倍功半了。”贤成毅说。 贤成毅分析,共享经济是未来经济发展的大方向,由于资源日益稀缺,要把有限的资源高效利用的话,共享是个非常好的模式。共享电动车跟共享单车一样低碳环保,方便大众,因此具备一定前景。 然而,作为“前车之鉴”的共享单车目前在各地都暴露出了很多问题,如未成年人租用存在安全隐患、使用者乱停放、据为己有等。贤成毅担心,这些问题也会出现在共享电动车上。“除了国民素质需要提升之外,运营企业还应着力提升技术水平,完善租用机制,改进车辆性能,控制车辆速度,尽可能避免安全问题的发生。此外,有关部门也应尽快出台相关规定,设置安全标准,加强对运营企业的约束与监管,加强对民众的引导教育。”贤成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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