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8日,上海西藏南路陆家浜路路口,一男子骑电动自行车载着女儿,没有给女儿戴头盔。上海实施《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时间过去了两个多月,条例执行的如何?7月8日上午,在上海西藏南路陆家浜路路口,记者看到民警开展交通执法时,对个别没有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罚款30元。
上午10时许,一名男子骑电动自行车载着小孩沿西藏南路由北向南行驶。男子戴着头盔,但他身前的女儿没有戴,被交警拦下。停车后,男子赶忙从车篮拿出一副儿童安全头盔给女儿戴上。
“知道应该戴头盔,天太热了,出门时忘了给孩子戴。”该男子向民警解释。
现场执法民警对该男子处以30元罚款,并现场批评教育:“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不但是法律规定,更是安全准则,作为父母,你要对孩子的安全负责任。”
“下次一定遵守规定。”该男子说,这次有些心存侥幸,没想到被交警发现,以后不会再违规。
在这个繁忙的路口,汽车、电动自行车和行人穿梭往来。记者看到,绝大部分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都佩戴了安全头盔,遵守交通秩序。但不时仍有人因粗心大意、天气闷热等原因不戴头盔。
魏姓男子没戴头盔被拦下,自己拿出头盔戴上。一名男子骑电动自行车沿陆家浜路呼啸而来,没戴安全头盔被交警拦下。“刚在店里吃了碗面,出来时就忘了。”男子一面解释,一面从车后掏出头盔戴上。民警现场处罚和宣教后,男子戴好了头盔继续上路行驶。
男子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罚款30元,2021年5月1日起《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根据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驾驶人员和乘坐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上海公安交警部门向澎湃新闻记者介绍,新规施行两个月来,上海非机动车骑乘人员守法意识明显提高,特别是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大幅增加,绝大部分市民已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习惯,戴盔率达到90%以上。
7月8日,上海西藏南路陆家浜路路口,绝大部分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了头盔。近期,公安交警部门在路面执法中也发现,仍有个别市民没有佩戴头盔,也有人戴了头盔却没有系安全搭扣,松松垮垮,起不到保护作用。民警还发现,进入夏季以来天气炎热,部分市民觉得戴头盔太闷热,将“佩戴头盔”变成了“携带头盔”。
“天气热也要注意出行安全,不能把头盔放在电动自行车的箱子里不用,一定要戴在头上,而且必须佩戴正确。”7月8日执法现场,上海黄浦交警支队机动大队副大队长黄俊说。
上海公安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一旦发现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头盔,会进行处罚并现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