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漂是指在中國裡,从其他地方来到北京谋生活却没有北京户口的人群,這一詞也指漂流在北京的外地知识青年。因这类人在来京初期少有固定的住所,搬来搬去,给人飘忽不定的感觉,故此得名。城市给他们一份职业和一间出租屋,却不承认他们属于这个城市。在这些人的心理上也是一种漂的状态,缺少一种心灵的安全感和归属感。 该词汇不仅流行于口头,已经被正式出版物使用,如《逍遥游》(李师江著,远方出版社2005年出版)。北京是中国首都,是中国的政治中心,也是科学与文化中心。许多外地青年知识分子都希望到北京闯一番人生事业,来到北京寻求各种发展机会。
流动人口是在中国户籍制度条件下的一个概念,指离开了户籍所在地到其他地方居住的人口,但目前尚无明确、准确和统一的定义。国际上,类似的群体称为“国内移民”(internal migration)。中国的人口流动主要是由农村流向城市,由经济欠发达地区流向经济发达地区,由中西部地区流向东部沿海地区。 流动人口可以分为流入人口和流出人口,流入人口是指来到该地区的非户籍人口,流出人口是指离开该地区到其他地方居住的户籍人口。流动人口根据流动性可以分为常住流动人口和短期流动人口,常住流动人口一般指在该地区居住较长的一段时间(如5年)。目前流动人口的行政管理以公安部门为主,主要抓流动人口的治安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教育,计划生育等部门分别管理流动人口的不同方面。中国没有制定流动人口管理的法规,流动人口管理的法规主要是省市一级。最早的省一级的流动人口立法是1987年的《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規定必須申請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由于户籍与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挂钩,离开了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口就权益得不到保障,比如流动人口中学龄少年儿童的义务教育问题。流动人口的政治权利,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暂住人口[编辑]暂住人口指户口登记地与长期居住地不一致的人口,俗称“人户分离”的人口。根据规定,中国公安机关的人口管理上,仅对“人户分离”预计1个月以上的人口实行暂住人口管理,将暂住人口定义为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区或者乡、镇,在其他地区居住的人员。具体分为以下情形:一是以市建制的市区或者非市建制的县之下的乡镇为区域界定,如北京市的市辖区之内、市辖区之间的“人户分离”不作为暂住人口管辖,但密云县与市辖区之间的“人户分离”应办理暂住人口登记。二是不设区的市(包括县级市)的市区(以街道为单位),同一县级市之下街道之间“人户分离”不实行暂住人口管理,但其街道(市区)与乡镇之间则需进行暂住人口管理。三是县之下的乡镇实行暂住人口管理。具体操作上,一是城市的市辖区之间、市辖区之内不实行暂住人口管理,二是县(旗、市)辖区内乡镇街道,极少强制要求办理暂住登记。 人口迁徙的情形[编辑]- 短期迁徙:常以谋生或寻找发展机会为目的,对未来发展难以驾驭,目的地不定,只能以暂住为主。这个群体以缺少技能的农民工为主,包括在外寻找机会的职业院校、高校毕业生。
- 长时间居住:居住地停留时间长,但无长远打算。以具有生存技能的阶层,包括科技人员、企业管理层、驻外机构的人员为主,无自有住房。
- 长时间居住:有生存技能,经过打拼积累了实力与资金,在工作地生活时间长,并有自有住房(购置有不动产)。这个群体以成长的高校毕业生群体为主,常为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的骨干。没有入籍居住地,主要原因出于对户籍地拥有的各种资源,这些资源未来有获取经济利益潜力。这类情况多是户籍地为农业户口,而且户籍地多处在发达地区,或具有发展潜力的地区。
- 长期居住:有生存技能,在居住地自有住房(购置有不动产),部分以投资为目的在多处地方购置有房产,生活圈子仍旧以原户籍地为主,但在工作地谋生,户籍地与工作地二地来往频繁。这类人员常被称之为事业有成者,以公司企业主、科研机构人员、业务骨干(企业管理层)为主。
统计概念[编辑]中国人口统计上,流动人口指“人户分离”(人口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不一致)的人口,常不包括同一个城市的市辖区之内、市辖区之间“人户分离”情形。一个城市的“人户分离”如户口登记地为北京东城区东华门街道,实际居住地为石景山区苹果园街道为常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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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移民,是中国大陆地区所有的一种独特的移民群体。其产生与中国高考的地区间差异以及户籍制度等有关。随着入户制度的松动,这种现象在1990年代开始出现。高中移民是当前各地高考录取比例差距较大状况下的一种无奈之举,其实质是以金钱来购买分数。它对高考的地区性不公平提出了挑战,但同时却又加剧了教育的阶层不平等。
产生背景[编辑]1977年,中国大陆地区恢复了高考制度。由于教育资源的相对短缺,导致“千军万马争过独木桥”的现象愈演愈烈。由于中国大陆各省市之间在经济上发展的不均衡,导致了各地教育质量也参差不齐。因此中国的高考虽然采取了全国统一命题(个别地区一直实行单独命题,近年这种趋势有所扩大),但是并未采取统一评分,更重要的,并未在全国规定划一的招生名额,而是实行省内统一招生政策。这种政策带来的后果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 重点城市的优势——北京、天津、上海等大城市在招生名额上占有较大的优势,例如清华大学多年来在北京地区的招生人数超过了苏、皖、鄂、川四省的总和。而这四省的人口总数超过了北京地区人口的20倍。由于直辖市在中等教育资源上已占有相对的优势,加之国家重点大学对于这两地的招生政策有所倾斜,使得这些地区的学生更容易入读著名的高等院校。2005年全国高考招生报名人数总计867万,比去年增加144万,预计录取率55%。但北京、天津、海南等地预计录取率超过70%,而广西、贵州等地却只有44%,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南风窗》报道
- 边远地区的优势——出于优惠照顾特区及民族地区的考虑,中等教育资源匮乏的海南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也拥有了相对较高的招生名额;另外一些边远地区虽然没有较多的招生名额,但与当地的人口相对比,这些地区的高考录取率远远高于内地人口大省。并且由于这些地区中学教育水平不高,当地考生普遍考分偏低,因此来自中等发达省份的学生便在高考中有了相对优势,更容易导致纯粹的高考移民。
移民形态[编辑]针对上述两种不同的地区特征,中国的考生采取了不同的移民策略,可以概括为“高考移民”和“高中移民”两种。这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在高考录取分数线较低的地方参加高考,增加自身被好学校录取的可能性。移民流出地多为人口众多的内地省份,如河北、河南、山东、四川、湖南、湖北等地。 - 高考移民——高考移民的特点是“西进南下”,中部省份的高三学生流向新疆、宁夏、甘肃、云南、青海、海南等地。这类移民属于个人行为,各地都相继出台政策予以禁止。高考移民多发生在高三阶段,学生通过投亲奔友等方式,将户口迁移到流入地,在形式上成为当地考生。然后凭借着出生地较高的考试成绩取得对当地学生的优势。
- 高中移民——这类移民的特点是“东闯”,通常是其他省份的高一学生或者初中生进入天津和上海等地的高中入读(由于北京的户口政策很严格,因此流入难度很大)。这类移民带有一定的合法色彩,天津、上海等地的教育主管部门相继出台政策,允许本地高中招收外省市学生,给高中移民合理的存在理由。高中移民通过中学招生考试,通常也需要交纳一笔不菲的借读费用,先办理临时户口,在直辖市的高水平高中学习并参加高考。
据海南省教育部门统计,除北京、上海、西藏外,全国其它省(市、区)在向海南省进行“高考移民”,尤以河南、湖北、江西、湖南、安徽、河北、内蒙古、浙江、山东九省份为最。上述9省份2005年有9600多名应试考生来到海南省参加高考,其中河南省3500多人,湖北省1500多人,江西1100余人,湖南1000余人。也就是每5个海南考生中就有一个是“高考移民”。[1] 新闻动态[编辑]2005年6月24日,海南省高考成绩揭晓,但是对理科状元却没有出现任何报道(2002年,由于海南省的文科状元是来自湖南省的一名“高考移民”,也遭遇了这种状况),7月14日,海南省考试局新闻发言人王素英证实,海口市海天学校包括李洋在内的28名考生都被取消报考本科第一批的资格。李洋原籍湖北仙桃,以897分的成绩列今年海南省理科高考的第一名,由于他在海南高中阶段就读未满两年(仅差一个月),违反了《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暂行规定》,不符合报考本科第一批院校的要求。这一事件的发生使得高考移民现象再次成为人们关注和议论的热门话题。 各方评价[编辑]高考移民实质上反映了中国大陆各地经济、教育水平的差距,同时也是对国家实行歧视性的地域差别待遇的一种适应性策略。一方面,能够办理高考移民的学生家庭往往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而流入地学校也通过招收高考移民学生增加财政收入。另一方面,原本为了照顾经济落后地区学生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作用,由于中学教育的差异带来的不平等在进一步扩大,因此,许多人在抨击高考移民的同时,也开始对其产生的背景“高考分省招生”政策产生反思和批判。[2] 目前对于高考移民,各省都纷纷采取了越来越严格的高考招生政策。这往往导致移民的学生反而失去了报考重点院校的资格。[3] 高考移民中的名人[编辑]- 邵夷贝,民谣歌手,在自弹自唱一首《大龄文艺女青年之歌》后在网络上走红。她高中就读于青岛二中,2001年在第一次在山东的高考落榜后,2002年在青海考得省文科状元,从而成功升入北京大學。[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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