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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3 09:5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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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為霖記得多年前一位土著老者曾對他說,當老者還是小孩時,村民若遭 到饑荒或傳染病,就會在太陽下山時到土堆去,捶打胸部,遠看西方,好 像在向「我們紅髮好友」祈求憐憫,趕快回來解救他們。113
荷蘭人在臺的殖民治理中,對待原住民的態度與手段並不仁厚,特別是攸關 商業利益和統治者尊嚴維護的時候,更顯殘暴。例如征伐虎尾壠(Favorlang,或 稱華武壠,村社在今雲林虎尾一帶)的兩次戰役,清楚揭露了這個殘酷的統治本 質。事件的起因是當荷蘭的長官對中國人開放捕獵的證照後,因為虎尾壠人殺害 中國獵人,因而於 1637 年 10 月 25 日,荷蘭的長官范得堡決定興兵討伐,至 11 月 1 日「凱旋歸來」。他們報告戰績時說,有「4,000 家房屋和米倉,以及栽種的 檳榔和椰子樹被毀壞。」114 戰役最慘烈的應該是 10 月 29 日(星期四)當天, 記載上說:「......在那村莊裡有 2,200 個房子,儲滿稻子和黍,都予以放火燒毀。 華武壠是個很大的富裕的村莊,跟麻豆一樣大,據說約有 3,500 個居民。他們有 800個武士投入這場戰鬥......。」115 荷蘭人當日從上午11點到下午約4點,忙 著放火和破壞,而協助荷蘭人的一位新港社原住民,混入虎尾壠,跟虎尾壠人返 回村莊。他事後向荷蘭人回報當時的過程,他說,他聽到:
男人、女人和小孩發出很大的唉豪[按:嚎]和悲慘的痛哭,因為看到他 們的房子、稻子、大麥和其他東西都燒成灰燼了。116
類似的征伐情節並非獨一無二,因為在第二年(1638)年底,荷人又因中國 捕鹿獵人受到攻擊而再度討伐虎尾壠人。范得堡在是年 11 月 30 日的報告書上說:
如果位於北邊和南邊與我們結盟的那些村莊看到,這種暴力並沒有遭遇應 得的懲罰,則他們都會很輕易地遠離順服荷蘭的道路,最後會被這可 惡的民族導致更惡劣的景況。117本案的肇因,明顯是和商業利益的維護,有著相當密切的關係,證明荷蘭人 對攸關貿易的事務絕不輕易放過,因為這是他們在福爾摩沙殖民的最大目的。
為了顯示征服者控制當地住民的權威,荷蘭人採用「親王旗與藤杖」的方式, 來對順服者展現殖民統治的政治目的。118 傳教士以基督教信仰為神聖,希望透 過傳教,改變原住民的信仰,以及「出草」、「獵首」等「惡習」。而且為了宣教 與推行行政事務的需要,荷人曾經教導原住民使用羅馬拼音,他們選擇與荷蘭人 關係良好的新港社原住民部落,做為最早進行宣教的對象。
新港不是最大的社,但因地利之便,臺灣最早的教會學校就成立於此地。?a href="/home.php?mod=space&uid=158166" target="_blank">@ 所教會學校由 1629 年來臺的尤紐斯牧師創立,教授基督教義、新港語讀寫和教 理問答等。如此一來,原住民可以用羅馬字拼寫自己的語言,或以原住民語來拼 寫聖經篇章,這是今日後人可以看到的《新港語馬太福音》之原因。119 當荷蘭 人成為臺灣歷史的過客之後,西拉雅族仍然持續使用羅馬拼音文字來書寫,留存 下來的文獻,包括他們和其本族人、或與漢人進行土地交易的契約、帳目表、村 社公約等,這些資料就是所謂的「新港文書」。120 在統治的過程中,荷蘭人讓原 住民放棄了原有的宗教信仰和部分風俗習慣,但較之以武力硬性的鎮壓,這種宣 傳教義與教導文字的方式,其影響似乎更加深遠,特別是在文字書寫上,為臺灣 留下了一批原住民的歷史檔案。
(二)物種交流
在自然生態史的角度下,文明的接觸(encounter)向來是物種交流(包含疾 病傳物)的前提。十五世紀地理大發現之後,遠洋航行將世界各地的文明連結起 來,同時也促使了全球性的生態交換,美非大陸與歐亞大陸間的生態系統開始有了接觸,這種接觸被稱之為「哥倫布交流」(Columbian Exchange)。121 荷蘭在臺 時,臺灣因為地理位置的特殊,處於這些遠洋大帆船的航線上,而使得各物種交 流的可能性大增。歷經荷西兩國的殖民,臺灣也因此被納入了全球化的生態交流 網絡之中。
綜合各項文獻記載,在荷蘭人入據大員之前,臺灣原住民栽種的物種包含了 稻米、粟等糧食作物,以及葱、薑、芋、椰子、毛柿、佛手柑、甘蔗、檳榔、棕 櫚、香蕉、橙、檸檬、藤瓜等蔬果作物,並畜養貓、狗、豬、雞等家畜。122 荷蘭 人來臺之後,為求貿易利益與發展農業生產,而以糧食作物與經濟作物的栽培為 主,亦即以稻米、蔗糖和藍靛為要,並由中國華南地區移植竹蔗入臺。由於荷蘭 人往來東南亞海域,許多現今熟悉的蔬果草木如蓮霧、波羅蜜、芒果、番石榴、 釋迦、蕃茄、辣椒、含羞草、仙人掌等等,都進入臺灣,其中「番石榴」(芭樂) 是原產於中南美洲墨西哥和秘魯一帶。123 辣椒俗稱番薑,種出南洋。124 1708 年 《赤嵌集》記載:「羨子(俗稱蕃蒜,或作檨,其種云自佛國傳來)千章夏木布濃 陰,望裏纍纍羨子林。莫當黃柑持抵鵲,來時佛國重如金。」125 羨子即是芒果。
荷蘭人之所以比西班牙人容易統治臺灣,是因為他們大量引進漢人墾殖。漢 人早在十三、十四世紀就進入臺灣貿易,原漢交易在十六世紀逐漸擴張後,十七 世紀時福建漢人更能掌握在臺的貿易形勢。貿易過程自然移入植物,栽種在臺江 內海一帶。一份荷蘭人的早期報告提到漢人已經開始栽種某些他們的作物,如大 的石榴(Chinese Apple)、橘子、香蕉、西瓜。不過所種都是生活所需,並非為 了出口貿易需求。126
為使農業生產更有效率,荷蘭人招來大批中國人進行農墾事業,而從事農墾 所需的耕牛、種子及農家副業飼養的各種家畜,則多半是由中國人自中國沿海一 帶輸入,例如從《熱城日誌》的記載,可以看到漢人大量從中國移入了牛、山羊、 豬、雞、鴨、馬、驢子等家畜,以及西瓜、小麥、豆子、葱、落花生、芥菜種子、 番薯苗、果樹苗等蔬果種苗。127
當荷蘭人初佔澎湖時,曾經致函荷蘭東印度公司,要求輸運牛隻入澎;在赤 嵌也經營畜牧業,並派公司員工專門管理,如 1639 年 8 月 10 日的《熱城日誌》 即詳細記錄了「那裡有 415 頭牛,即:192 頭母牛(koebeesten)、72 頭閹過的牛 (ossen)、12 頭公牛(bullen)、139 頭小牛;22 隻綿羊,即:16 隻已經長成的, 和 6 隻較小的綿羊。」128 牛隻部分用於出借給中國人做為耕作田地之用,但大 多數仍是請漢人自行由中國輸入。由此可見,荷蘭人來臺之後,為了追求商業貿 易利益而發展出來的農業活動,曾經從中國引進了諸多的動、植物物種。
十七世紀荷蘭人佔領臺灣,最大的考量兼及戰略性及商業性,其需求就是希 望將臺灣建立為與中國、日本貿易的轉運站,並且將這條貿易線連結到世界的商 業網絡中。129 本文為了驗證當時臺灣貿易船運的繁密情況,特別以行政中心大 員港為基礎點,做了下圖一的船隻進出數量統計,發現在最高峰的 1637 年時, 達到1,311船次,其餘的高峰年度也多有將近千次者。130 曹永和在討論明代臺灣 漁業時,也曾做過船隻進出臺灣的統計,其分析指出約在 1637 年前後,自金門、 廈門與烈嶼等地,每年約有 300 至 400 艘的船隻來到臺灣,漁人約 1 萬,輸往中 國的水產粗估為 100 萬至 120 萬斤。當時的漁船性質多是半漁半商,131 由此可 見,在臺灣(臺南)的進出口貿易,早在荷蘭時期就已經十分熱絡了。132 荷據 時期船隻進出的頻繁,意味物種交流的可能機會增加。「荷蘭豆」是臺灣社會熟知之豆科蔬菜,顯示物種交流是一個存在的事實。目前相關的研究尚且不足,有 待未來更多的研究成果,來論說這種交流的詳細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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